供应商投标友情提醒函

 

各投标供应商:

        欢迎参加我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,针对近期供应商所提问题较多的有关事项,作以下友情提醒:

       1、供应商投标前,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。为方便供应商,我公司采购文件采用网上购买方式。即银行转账缴费,并将相关材料(营业执照、法人授权书、经办人身份证等扫描件)发至招标人邮箱js_sujinchuang@163.com(请注明**公司购买**项目采购文件),招标人核对无误后,通过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。如需发票,请供应商务必以公司账户转账,并在邮件中注明,开标当天统一发放;如需邮寄,请留详细地址,邮资到付。

       2、投标前,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投标(响应)保证金的交纳。缴纳形式为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(招标人不接受现金、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)。请在附言中注明“采购编号”及汇款用途;并把电汇凭证的复印件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,在封套上注明“投标保证金”字样。

       3、投标时间。请投标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,最好提前半小时以上到场,不要迟到!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(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持营业相关证明复印件)及身份证办理签到、标书递交等事宜。

       4、第六章“投标函、投标报价及项目相关文件”中有一些项,“资格证明文件”中所有内容缺一不可,请仔细核对,尤其是核对需要年审的证书是否经过年审,否则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。

       5、每个项目均有一个采购预算(最高限价),各投标人报价(磋商或谈判的最终报价)不要超过此预算,否则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;

       6、投标文件中签署应符合要求,所盖公章是指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,不包括合同、财务、税务、发票等形式的专用章。

       7、开标一览表或报价明细表中的“小微企业产品报价”,是指货物本身是小型、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,小型、微型企业使用大、中型企业产品进行投标(响应)的,视同大、中型企业,不享受价格扣除。投标供应商属中、小、微型企业的,应当提供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;提供其他小、微型企业产品的,应提供该企业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。